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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忘了郑逸之,他却一直没有忘记她。
因为童年的那段历史,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
他更爱上了地。
少年的暗恋,是悠长而轻盈的。
成年之後的暗恋,却是漫长而苦涩的。
她暗恋的,是余志希。
第一眼见到余志希,她便爱上了他。
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崇拜更为贴切一些。
崇拜比爱更严重。
爱一个人,是会要求回报的,是希望他也爱你的。
崇拜—个人,却是无底的,能够为他永远付出和等待。
少年的崇拜,也同时是崇高的。
成年以後的崇拜,却是卑微的。
余志希并不是常常在香港。
一个月里,他几乎有一半的时间不在香港。
他不在的时候,她那半个月的日子也是空的。
他从来没有承诺一些甚么。
有时候,他们只是吃饭和上床的情人。
她一向自命是个时代女性。
男女之间,不过是一种关系,而不是感情。
关系是潇洒的,感情却是负担。
可是,她压根儿便不是这种女人,那只是她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天晚上,余志希从西班牙回来。
她本来约了郑逸之看电影,接到余志希的电话之後,她立刻找个藉口推掉了郑逸之。
余志希对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头舐她的脸和头发,把她舐得湿漉漉的,像—头小狗。
她问他:“这一次,也是和那个空中小姐一起吗?」他没有回答。
「为甚么她从来不在香港跟你见面,是因为她有男肌友吗?”
他用舌头舐她的嘴巴,不让她说话。
「我有甚么不好?」她哽咽着问他。
「你没有甚么不好。
」他说。
「那为甚么我永远是後备?是不是她比我漂亮?」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说:「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吗?」她难过的问。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