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精彩阅读中华小说网
——————————————————————————————
小剧场:
夏廷煜:格格,你终于让我出场了!
一直不让我出场,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娶上媳妇?
格格:我也没办法,那些读者小可爱们貌似不太想看到你,他们只想看阿紫专心搞事业。
程紫:格格,我也不想看到他,让他去海市呆着吧!
格格:额还是让他冒个泡吧!
宝子们说呢?
第72章就好这一口
菜上桌,喊吃饭。
这时候,程启达已经把夏廷煜的情况,基本都问清楚了。
28岁,海市人,自己开了个小公司。
家里父母都健在,已经退休。
住在海市。
还有个哥哥,哥哥和嫂子在平城上班,是体制内的人。
哥哥家还有一个侄子。
嗯,还不错!
家庭人口简单。
条件也好!
人也气度不凡。
貌似各项条件,都符合好女婿的人设。
四人洗手坐下,程妈率先开口。
“小夏,你别客气。
今天这菜,都是我们花花做的,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说着,还用公筷,夹了一筷子糖醋排骨,给夏廷煜。
夏廷煜赶紧伸碗接住。
“谢谢阿姨,您也吃,不用管我,我自己来。”
道完谢,就一口吃掉排骨。
嗯,还不错。
小丫头做的就是好吃。
其实,这时候的程紫,厨艺肯定是不差。
但对于夏廷煜这种,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来说。
也只能算过得去。
可谁叫人家偏偏就好这一口呢。
就算程紫做的是黑暗料理,估计他也觉得好吃。
人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这是情人眼里出美食。
“花她爸,这小夏真是懂礼貌,今天刚搬到隔壁,就带了礼物来家里。
你说我们前两天住进来,怎么都没想到去拜访一下邻居。”
程启达:“咳咳咳!”
所以,这不是花花的男朋友?